木质包装进境有哪些管理规定?
进境木质包装管理规定
1已加施IPPC专用标识:
对已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,按规定抽查检疫,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,立即予以放行;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,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。
2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:
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,在海关监督下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。
3无法确定是否施加IPPC专用标识:
对报检时不能确定木质包装是否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,海关按规定抽查检疫。经抽查确认木质包装加施了IPPC专用标识,且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,予以放行;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,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;经抽查发现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,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。
4木质包装未报检:
对未报检但经抽查发现使用木质包装的,按照有关规定处理,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。
5木质包装严重违规:
对木质包装违规情况严重的,在报经海关-总署批准同意后,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将木质包装连同货物一起作退运处理。